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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申請

國立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補助申請

為提升學術研究風氣並促進國際交流,本系特訂定本辦法補助優秀師生赴海外發表重要研究成果。符合資格之師生請務必於會議開始日前一個月完成申請作業。

(一) 申請資格與限制

(1) 對象:

教師:本系服務未滿三年之新進專任副教授及助理教授。

學生:本系在學之碩士生及博士生。

(2) 論文要求:

★ 申請人須為論文之第一作者,且該論文已獲接受為口頭發表。

★ 論文須以本校本系正式名稱署名。

★ 每篇論文僅限補助一名申請人,共同作者不得重複申請。

(3) 會議性質:須為國際學術組織舉辦之出國實體會議(不含在台灣舉辦之會議)。

(4) 申請前程序:申請本補助前,須先向校外相關機關(如國科會)申請補助。已獲全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二) 補助項目與金額標準

補助金額以「已獲補助之差額」為限,並依地區設有最高上限:

★ 亞洲地區:最高補助新臺幣10,000元。

★ 亞洲以外地區:最高補助新臺幣20,000元。

(1)補助範圍:

★ 往返機票費:以本國籍航空公司經濟艙、最直接航程為原則。

★ 會議註冊費:不含論文集、年費及餐費等雜支。

★ 生活費:依中央政府標準核算會議及交通期間之日支數額。

(2)申請流程與文件

 申請人應於會議開始日前一個月將下列資料送交本系學術委員會審查:

1.申請表。

2.會議資料:含會議介紹、議程及會議重要性說明。

3.接受證明:論文獲准發表之證明文件影本。

4.論文稿件:擬發表之論文全摘要或全文(限首次發表,須為非中文)。

5.外部補助證明:向校外單位申請補助之相關證明文件。

6.其他文件:

6.1歷年在學成績單(大學部須註記班級排名)。

6.2指導教授推薦信。

(三) 補助次數限制

★ 教師:在職期間以一次為限。

★ 碩士生:在學期間以一次為限。

★ 博士生:在學期間以二次為限(通過資格考前僅能補助一次)。

(四) 年度限制:每學年度每人申請以一次為限。

(五) 經費報支(核銷)須知

★辦理時效:獲補助者應先自行墊付費用。會議結束後,須於回國後一個月內檢具證明及收據向本系申領。

★必備憑證:請務必保留機票票根/登機證、電子機票、註冊費收據等正本。

(六)注意事項

★ 以上文件若須送交其他經費核銷,請務必影印留存一份完整影本,以利本補助核銷。

★ 獲獎者須於結果通知或會議結束後 30天內完成核銷流程。建議儘早提交核銷文件,以預留時間進行必要更正。若因文件缺漏或錯誤導致逾期,核銷將不予受理,補助款亦無法核撥。

★ 本補助所有核銷作業皆須於財務年度結束(12/31)前完成,12月份會議的獲獎者亦同。由於12月份會議的核銷時間少於 30 天,若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核銷,將無法領取補助。請申請人務必將核銷期限納入評估。

(七)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系辦公室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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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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